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川县丰园小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川县丰园小学关于南广场活动场地软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洛川县
联系人:杜亮
电话:0911-3999010
地址: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人:李君霞
电话:0911-2124666
传真:0911-2124666
项目概况: 南广场活动场地软化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210005.58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2015年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一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发售时间:2018-12-28 09:00:00至2019-01-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8 10: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3、开标时间:2019-01-08 10: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2124666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