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办公楼及车管所网络建设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南关正街
联系人: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经办
电话:0911-8088401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0911-2160088
传真:0911-2160088
项目概况: 办公楼及车管所网络建设等
项目用途: 办公楼及车管所网络建设等
采购预算: 2168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提供报名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内);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磋商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7、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1-02 09:00:00至2019-01-0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16 10: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开标时间:2019-01-16 10: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地块六10号楼二单元9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1-2160088
2、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4、账 号:61050168411100000234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