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秦咸阳城胡家沟建筑遗址发掘保护大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乐游路31号
联系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经办
电话:62520108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
联系人:陶工
电话:029-68750532
传真:029-68522337
项目概况: 秦咸阳城胡家沟建筑遗址发掘保护大棚项目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2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需提供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2-20 09:00:00至2019-02-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05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中心二期B座1813室
3、开标时间:2019-03-05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中心二期B座1813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750532
2、开户名称: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29904860210401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