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后宰门院区净化空调维保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1616号
联系人:安工
电话:02989550195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陕西高速大厦16楼
联系人:屈工
电话:029-87888601转8007
传真:029-87883134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后宰门院区净化空调维保。服务期限3年
项目用途: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自用
采购预算: 7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4、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3-01 09:00:00至2019-03-0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经办人请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12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3-12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888601转8007
2、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雁塔支行
4、账 号:3700022319200103385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19-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