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4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8565602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468653997
传真:029-88218833
项目概况: A类道路“五化”提升;郭杜森林公园、樱花广场改造;国色天香北侧绿地广场、城市主干道增绿增花工程、公厕、环卫服务亭等项目监理。
项目用途: 长安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预算: 87104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登记,且无不良记录; 6、供应商应提供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3-06 09:00:00至2019-03-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3-29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会议一室
3、开标时间:2019-03-29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31201室会议一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468653997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