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科技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科技大学互联网+竞赛项目建设-空调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3856227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联系人:杨伟江、来昭萌
电话:15664907469
传真:029-88218833
项目概况: 空调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35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 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则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5-06 09:00:00至2019-05-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谢绝邮寄)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16 10: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
3、开标时间:2019-05-16 10: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1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490746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