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子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子长县人民医院购置新生儿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子长县朝阳路29号
联系人:杨小梅
电话:13991789457
地址:子长县朝阳东路
联系人:侯乐乐
电话:15319569788
传真:/
项目概况: /
项目用途: /
采购预算: 2058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团体组织; 2、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生产厂商); 7、须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 8、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报名前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以上要求的所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5-20 08:30:00至2019-05-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子长县财政局一楼11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只能现场购买,不负责邮递。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31 14:00:00
2、投标地点:子长县天泽商务酒店院内三单元302子长县天泽商务酒店院内三单元302
3、开标时间:2019-05-31 14:00:00
4、开标地点:子长县天泽商务酒店院内三单元302子长县天泽商务酒店院内三单元302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19569788
2、开户名称:子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长县支行
4、账 号:61050168731100000758
子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