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汉中市勉县汉江路
联系人:王队长
电话:0916-3292989
地址: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联系人:张荣豪
电话:15389398686
传真:0916-2968918
项目概况: 采购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系统
采购预算: 3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2)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2018年的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提供2018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6)提供2018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发售时间:2019-08-05 08:00:00至2019-08-09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16 09:00:00
2、投标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16 09:00:00
4、开标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西新街仁和春天11号楼2单元23层)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89398686
2、开户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4、账 号:30205199001785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