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南县扶贫开发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洛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数据采集装置及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洛南县中甫街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914-738113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18号拿铁城A座1806室
联系人:曹工
电话:18809149991
传真:09145323320
项目概况: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数据采集装置及系统
项目用途: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智能数据采集
采购预算: 38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5、投标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按照“供应商注册注意事项”要求,完成注册审核;(注册公示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发售时间:2019-08-12 09:00:00至2019-08-1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安县新城社区迎宾路东段26号11楼(南方家居对面)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获取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3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8号陕西体育宾馆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23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8号陕西体育宾馆二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09149991
2、开户名称: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陕西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4、账 号:2708060501201000026196
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