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子洲县三川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子洲县三川口镇川崖根村振兴提升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榆林市子洲县三川口镇
联系人:白小瑞
电话:0912-7316154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榆神小区2单元701室
联系人:鲁静
电话:0912-3830779
传真:0912-3830779
项目概况: 该工程包括拆除窑洞旧构筑物,维修木门窗,屋面防水改造。窑洞装饰装修等。
项目用途: 振兴提升工程
采购预算: 2332634.44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8-15 09:00:00至2019-08-21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榆神小区2单元7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19-08-15至2019-08-21,每日上午09:00:00-11:00:00,下午15:00:00-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谢绝邮购;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4 09:3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世纪精华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04 09:3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世纪精华酒店四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3830779
2、开户名称: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榆林世纪广场支行
4、账 号:2610060119200132654
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