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城区党家沟巷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罗茜
电话:0915-3230552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79号紫荆大院内右侧
联系人:周国华
电话:17772996345
传真:0915-3369009
项目概况: 安康城区党家沟巷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用途: 安康城区党家沟巷市政综合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预算: 11209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件;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公司注册编制本工程报价的造价资格证书; (5)近三年财务状况(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招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招标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20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8-26 09:00:00至2019-08-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79号紫荆大院内右侧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线下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成功回执单、第六项要求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壹套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否则无效。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5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第三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9-05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3第三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72996345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