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甲醇经济及陕西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
联系人:李亮
电话:029-63915674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9298871-815
传真:/
项目概况: 项目自用
项目用途: 甲醇经济及陕西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预算: 19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起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售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站提供查询结果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完整的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8-30 09:00:00至2019-09-0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购买的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费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形式收取,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0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3、开标时间:2019-09-10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98871-815
2、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4、账 号:6105 0163 6308 00000 113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