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陵县田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黄陵县田庄镇龚庄村文体广场修建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田庄镇田庄街01号
联系人:黄陵县田庄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0911-5472327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北凯瑞E座803室
联系人:贺玉霞
电话:13629210240
传真:/
项目概况: 该项目的建设设地址位于田庄镇龚庄村。 主要建设内容:铺设人行道392平方米,硬化道路512平方米,安装道牙石220米,木质廊架30米等附属工程。
项目用途: 文体广场建设
采购预算: 495263.57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需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6-2018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只需提供近期任意两个月的财务报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即可); 8、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发售时间:2019-09-02 09:00:00至2019-09-04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黄陵县民用建筑设计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二份(查原件,留复印件,需盖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2 10: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黄陵县民用建筑设计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12 10: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黄陵县民用建筑设计室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29210240
2、开户名称: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
4、账 号:151361604
陕西腾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