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紫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城关镇青中村有机肥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河堤路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5319830500
地址:安康市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2号楼1905室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709157772
传真:0915-3202303
项目概况: 城关镇青中村有机肥料采购(具备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城关镇青中村有机肥料采购
采购预算: 22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生产或经营所述设备、物品或服务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且无不良信用记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原件);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前两个季度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9-16 09:00:00至2019-09-1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2号楼19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23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红安(集团)项目管理接待中心)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23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对面李家院子巷内(红安(集团)项目管理接待中心)三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709157772
2、开户名称: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中路支行
4、账 号:8080 1151 0000 0176 45
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