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北四县基层医疗机构购置救护车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
联系人:薛科长
电话:029-33557836
地址:咸阳市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803室
联系人:张斌
电话:029-3368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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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为缓解咸阳市永寿县、长武县、旬邑县和淳化县(以下简称北四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不足和救护车老化问题,提升镇卫生院急救服务水平能力,为北四县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22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咸阳市为北四县基层医疗机构购置救护车辆。
采购预算: 407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车辆生产厂家需具有车辆生产、改装资格(须提供拟投标车辆列入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汽车产品的公告名录); 4、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备汽车销售资格,提供车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车辆生产、改装资格(须提供拟投标车辆列入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汽车产品的公告名录)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及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出具三年内在政府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发售时间:2019-12-24 09:00:00至2019-12-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8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13 14:3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803室
3、开标时间:2020-01-13 14:3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世纪大道铁投V领郡4号楼803 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33681830
2、开户名称:/
3、开户银行:/
4、账 号:/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