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宝鸡广电大剧院维修改造项目宝鸡广电大剧院舞台灯光系统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宝鸡广电大厦1225
联系人: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经办
电话:0917-3262789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991728885
传真:/
项目概况: 舞台灯光系统1套
项目用途: 舞台灯光系统1套
采购预算: 6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资格证明。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认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2-25 09:00:00至2020-03-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根据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为最大限度控制疫情,购买磋商文件时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的扫描件(文字及公章需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方式)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QQ:3082465255),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填写报名资料,磋商文件费用缴纳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转账后统一发电子版磋商文件。投标时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情况如需推迟或有关变更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相关更正公告,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10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3、开标时间:2020-03-10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91728885
2、开户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第一分公司
3、开户银行:宝鸡市金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陈仓信用社
4、账 号:2703020301201000075811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