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长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延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且具备承担能力的供货商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YA-2017-014
三、采购人名称:延长县人民医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一包:3D打印机、鼻窦镜、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等等;第二包:病理设备通风柜、标本储存柜;第三包: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消毒机;第四包:脑卒中三位一体治疗仪;第五包: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第六包:全自动特定蛋白分析仪;(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652.50万元
六、供货商资格要求
1、供货商须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供货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行可证;
3、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须提供身份证);
4、供货商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除二包外}、售后服务承诺;
5、供货商为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医疗器械注册证{除二包外}、具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开具的专项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 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6、供货商须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
7、供货商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8、供货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供货商只能对以上一个包进行投标。
注:报名时须携带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一单元2504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栋一单元2504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张欢 0911-8886758 (代理公司) 雷蕾 0911-8610133 (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