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渭滨区考试管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滨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姜水路2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917-3209599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人:何工、潘工
电话:029-89565176
传真:/
项目概况: 渭滨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 硬盘录像机、高清摄像头等;渭滨区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
采购预算: 60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3.供应商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发售时间:2020-03-31 09:00:00至2020-04-0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招标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3.受疫情影响,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1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3、开标时间:2020-04-21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565176
2、开户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
4、账 号:6100 1730 0120 5252 1358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