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第三方服务入围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
联系人: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经办
电话:029-33210904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
联系人:陶工
电话:029-68750532
传真:029-68522337
项目概况: 一元民生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第三方服务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0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7、提供经营责任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开展此类保险的条件。8、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4-23 09:00:00至2020-04-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前来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3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高新新天地T3-11层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5-13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三路交叉口东南角 高新新天地T3-11层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750532
2、开户名称: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29904860210401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