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受省公安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人:省公安厅机关经办
电话:02986166900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人:柴静 屈晨
电话:029-81779899
传真:029-81779899
项目概况: 陕西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系统运维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系统运维
采购预算: 761670.87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5-07 16:30:00至2020-05-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进入公司网址http://www.sxhszb.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晟招标”,免费注册会员,进入本次项目进行报名。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9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二室
3、开标时间:2020-05-19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二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1779899
2、开户名称: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劳动路支行
4、账 号:61050174001500000427
陕西华晟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