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扶风县法门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扶风县法门中心卫生院消防水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法门镇街道
联系人:刘瑞娜
电话:13991725455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院内
联系人:权敏
电话:0917-522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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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建设消防水池一座共300立方米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 用于项目建设
采购预算: 366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本工程施工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注册在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5-11 16:00:00至2020-05-18 16: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扶风县城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院内西侧二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文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2 14:30:00
2、投标地点:扶风县城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院内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5-22 14:30:00
4、开标地点:扶风县城新区南二路自来水公司院内三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5227615
2、开户名称:宝鸡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扶风县支行
4、账 号:61050162740800000112
宝鸡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