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鉴祥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凤县委员会党校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委员会党校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宝鸡市凤县市民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7-4762401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小区1号楼502室
联系人:鲁工
电话:17791106786
传真:/
项目概况: 凤县委员会党校采购两部无机房乘客电梯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47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及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4.财务状况: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7至2019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同时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发售时间:2020-05-18 09:00:00至2020-05-22 00: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小区1号楼5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谢绝邮购),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1套,供应商代表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9 14: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小区1号楼503室
3、开标时间:2020-05-29 14: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天玺路南段悦城小区1号楼503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91106786
2、开户名称:宝鸡鉴祥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联盟路支行
4、账 号:61050110202800000002
宝鸡鉴祥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