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财经大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财经大学雁塔校区培训中心公寓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联系人:付老师
电话:029-84198586
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座18楼
联系人:王文婷
电话:029-87373098
传真:029-87373098
项目概况: 雁塔校区原3号学生公寓室外,本次采购7层7站单面观光电梯两部,载重量630公斤,载客8人,运行速度1.5米/秒。(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基建设施。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59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为电梯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制造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若为电梯经销商(及代理商)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 (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5)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发售时间:2020-06-08 08:30:00至2020-06-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座18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8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座18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18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座18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373098
2、开户名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4、账 号:129902420310901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