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受富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富县人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能力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富县正街84号
联系人:富县人民医院经办
电话:09113212310
地址:富县洛滨路财税楼
联系人:张鹏
电话:15291146162
传真:0911-3212914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富县人民医院院内,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该用地现状为本院体检楼处(三层砖混结构,计划拆除)。项目总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其中地上600平方米,地下8000平方米,建筑物为地下停车场、重症监护室、生物实验室,设备为负压救护车1辆、普通监护型救护车1辆、呼吸机、车载便携式呼吸机、监护仪、吊臂、电子胃肠镜一套、电子支气管镜一套、移动空气消毒机及平车、治疗车等、后勤保障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项目用途: 通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提升我院的综合救治能力,更好的为县域群众服务
采购预算: 16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谈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需法人签字); (3)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记录结果截图; (6)谈判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7)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原件); (8)提供2020年度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发售时间:2020-06-09 09:00:00至2020-06-1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富县洛滨路地税楼7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期间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未在我中心取得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6 10:00:00
2、投标地点:富县洛滨路地税楼7楼705
3、开标时间:2020-06-16 10:00:00
4、开标地点:富县洛滨路地税楼7楼705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91146162
2、开户名称:富县国库支付中心
3、开户银行:富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4、账 号:2709100101201000091000
富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