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3-015
项目名称:放射科DR影像设备购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放射科DR影像设备购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9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1494000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4,000.00 | 1,49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放射科DR影像设备购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放射科DR影像设备购置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2年8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商具有与本项目相符的医疗器械的生产许可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注: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红会医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南郭路7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8802940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招标部
联系方式:029-630212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杨
电话:029-63021289/9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