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S2023--0005
项目名称:2022年市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I标段:蓝田县张村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79,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Ⅰ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79,200.00 | 1,579,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合同包2(II标段:蓝田县骆驼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79,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Ⅱ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79,200.00 | 1,579,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I标段:蓝田县张村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 22〕19 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0)《关 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财 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 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 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6)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II标段:蓝田县骆驼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 22〕19 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10)《关 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财 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 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 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6)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I标段:蓝田县张村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天查询记录为准);(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合同包2(II标段:蓝田县骆驼岭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天查询记录为准);(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9)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棟三层3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棟三层30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棟三层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可向财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况,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水务局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
联系方式:029-82879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棟三层305室
联系方式:029-85798008转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话:029-85798008转5
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