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医学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医学院2018年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2018年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SC-1077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方式:029-86177467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
1包: 通用实验耗材 采购预算:¥152.60万元(入围两家)
2包:实验动物 采购预算:¥45.00万元
3包:药品 采购预算:¥8.00万元
项目用途:实验教学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3.投标单位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满足相应的适用范围(1包);投标单位需具备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并满足相应的适用范围(2包);投标单位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满足相应的适用范围(3包)。
4.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包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901第五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毓菲 赵静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8364981-872 传真:029-88364982-888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102846245822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