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陈仓区人民检察院集中采购执法办案装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中段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917-6231133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17-6364115转分机号1903
传真:0917-6364115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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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标段 | 1 | 套 | 600000.00 | 电子化档案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 |
2 | 二标段 | 1 | 套 | 80000.00 | 干警绩效管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 |
3 | 三标段 | 1 | 套 | 300000.00 | 视听证据复核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一标段);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6、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投一个标段。
详见附件
1、发售时间:2018-10-09 09:00:00至2018-10-1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3、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3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0-3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3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6364115转分机号1903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