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镇黄陵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黄陵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黄陵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6-ZB-2038/1
三、采购人名称: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延安市黄陵县高阳路
联系方式:0911-521212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黄陵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1 |
审讯办案系统 |
1 |
套 |
第一章 讯问室 一、全景高清摄像机1. 200万1/2.8" CMOS 200万1080p像素2.8-12mm自动变焦自动光圈 低照度室内防暴半球网络摄像机 2. 最低照度彩色:0.02 lx @(F1.4,AGC ON),黑白:0.005 lx @(F1.4,AGC ON) (提供相关公安部型式检测报告)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40.5935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4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第二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薛 盼 程 燕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791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366155852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