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低温等离子手术治疗仪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四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619990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联系人:王萌
电话:029-82680887
传真:/
项目概况: 低温等离子手术治疗仪
项目用途: 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耳鼻咽喉科所用
采购预算: 14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谈判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证期间须提供相关管理机构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注:提供代理商授权书须同时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8-10-12 09:00:00至2018-10-1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25 10: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0-25 10: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院内健身中心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2680887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