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杜曲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杜曲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及配套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杜曲镇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5937308
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二层
联系人:李焕超
电话:02968205383
传真:02968205332
项目概况: 长安区杜曲中心卫生院采购救护车一辆及配套医疗器械
项目用途: 用于长安区杜曲中心卫生院
采购预算: 3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车辆及医疗设备经营资格); 2、 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备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具备药品监督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货物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应具备《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内); 3、供应商是代理商需提供车辆制造厂商授权书; 4、提供主要产品授权书(急救转运监护仪、除颤仪、数字式12道心电图机、转运呼吸机)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提及之处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发售时间:2018-10-13 09:00:00至2018-10-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二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需携带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24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二层1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0-24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二层1号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205383
2、开户名称:陕西正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西长安街支行
4、账 号:61050170525900000014
陕西正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