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大机关机要交换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63910731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A座1803-1804室
联系人:贾工
电话:18302934002
传真:/
项目概况: 陕西省人大机关机要交换系统
项目用途: 陕西省人大机关机要交换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 7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国家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8-10-22 09:00:00至2018-10-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26号百隆广场A座1803-18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1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01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02934002
2、开户名称: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小寨支行
4、账 号:26125401040008039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