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微电影项目(第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与黄沟路交汇处(汉江三桥江北段)
联系人:朱顺
电话:18809159863
地址: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李俊
电话:13992517897
传真:0915-3180668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微电影一部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预算: 16万元
项目用途: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微电影宣传短片拍摄
采购预算: 16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须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8-10-26 09:00:00至2018-10-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金堂东路东郡广场西侧办公楼三楼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及网上报名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线上报名及下载文件: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2 14: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02 14: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 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92517897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