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康复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康复医院区域内公共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52号
联系人:陕西省康复医院郑兴
电话:029-88216269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8661361
传真:029-88661361
项目概况: 保洁服务范围包括:A、门诊楼面积4800㎡(包括办公区四层裙楼);B、住院楼一至十四层12000㎡;C、康复楼面积负二层至十八层面积 23000 ㎡;D、家属院 8000 ㎡,合计保洁面积: 47800㎡。
项目用途: 陕西省康复医院区域内公共卫生保洁服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采购预算: 1896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经财政部批准,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保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能享受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5、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应当在清单之内采购。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1、发售时间:2018-11-03 08:00:00至2018-11-09 21: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1)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101室 咨询电话:4006369888 (2)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3)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1707室 咨询电话:029-89608985。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27 09:3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
3、开标时间:2018-11-27 09:3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8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61361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4、账 号:15000090582753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