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寿县民政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永寿县民政局救灾物资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永寿县西兰大街中段
联系人:
电话:029-37663269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
联系人:程馨
电话:029-87592321
传真:029-87592321
项目概况: 救灾物资库设备
项目用途: 救灾物资库设备
采购预算: 45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代理机构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8-12-05 09:00:00至2018-12-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2-14 10: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2-14 10: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1号汇成天玺C座18层广德招标第一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592321
2、开户名称: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长安西路支行
4、账 号:515011580000116914
陕西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