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
关于限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及责任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支付中心,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
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用人单位及责任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函”[宝人社函(2022)57号],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涉及的企业及其责任人,详见链接:
根据有关规定及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凡列入黑名单者限制期内,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合力,净化我市用工环境。
附件:
2022宝鸡市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宝鸡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